他一直在黑化_第63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63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景芸仰着头看她,同时灵山也在轻蔑的回视她。灵山不傻,从那日她就注意到了这位小公主,住在古堡的这些天中她也对这位景芸小公主有所耳闻,她既然连乔乔都看不起,自然就更看不上这位愚蠢贪婪地小公主了。

    ??又是一位受景琰迷惑的傻女人。

    ??听说她为了景琰还多次算计乔乔,如今竟然还没被收拾也算是她命好了。灵山看不惯景芸眼中赤裸裸的欲望,正准备离开的时候,她却看到景芸对自己做出了挑衅的神色。

    ??挑衅谁,她吗?

    ??灵山眼神一冷,正在这时她领口处的小圆点震了震,她按了下听到大祭司平缓的声音:“已得手,轮到你了。”

    ??灵山瞥了景芸一眼转身离开,她还有正事要做,可没工夫陪这位蠢公主干耗。

    ??因为灵山过硬的医术,这些天景泰对她的态度还算不错。前几次她按照景琰的吩咐并没有使用巫族医术,直到景泰已经将她调到身侧随从治疗,她这才展现出了自己的巫医技术,那时,她才知道景琰为何要让她一开始不要用巫医。

    ??说起来,景泰真=是个很矛盾的人。

    ??一方面他的生命值差到只能由会巫术的人治疗,另一方面他又对所有巫族人怀恨在心。一得知灵山是巫族的人后,景泰看她的眼神都变了,冷冷的询问她是什么来路,势必要将她的底细彻查一遍。

    ??好在这些事情景琰提前都有预料,灵山只是将自己和查乐的关系往他面前一摆,景泰就安静下来了。

    ??他似乎是真的很信任查乐与大祭司,哪怕自己的生命值越来越少,他对他们也有十足的信任,然而他没有料想到,他最信任的这两人,一个掌控在了景琰手中,另一个……早就在不知何时成了景琰的人。

    ??在景泰消除对灵山的怀疑后,他似乎瞬间就收起了浑身的刺。

    ??在他质问灵山的时候是他自生病起最为精神锐利的时刻,然而下一秒他就颓然起来,眼眸中流逝的暗光仿佛如星光隐灭,后来灵山将景泰的神色回忆了许多遍,她想,应该是他期盼的什么东西熄灭了。

    ??景泰会因灵山的巫族身份对她充满戒心,后来也会因灵山的巫族身份对她态度好转。

    ??最近他苏醒时都会将视线停留在她的身上,一开始灵山也会不适应,直到她后来有次回头,发现景泰虽然在看着他,然而他眼眸中的光却是飘向很遥远的别处,感受到灵山探究的神色,景泰咳嗽了两声,淡声道:“你说你们巫族的人,是不是大多都是无情无心之人?”

    ??这话并不在景琰的预料之中,灵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只是回忆起给自己巫族禁书的神秘女子,后来听说她是巫族的上位者,于是淡淡道:“或许权利越高,情爱就越少吧。”

    ??这话不仅适用于巫族,也适应于每个国家的皇室。

    ??也不知道那句话是怎么刺激到了景泰,没一会儿他就因剧烈咳嗽晕了过去,灵山废了好大劲才稳住了他的心神,直到今晨他才稳定了许多,因为还记得景琰交代给自己的任务,她不得不动用了巫医术,让景泰恢复了一段时间的清醒。

    ??灵山进去的时候,景泰吃完药后似乎又有些累了。这次醒来后他白了大把的头发,看到灵山进来时他淡淡瞥了一眼,心情似乎并没多好。

    ??“国王陛下,刚才我在进来时遇到大祭司了。”

    ??自从景泰无心管理政务后,他将大半的权利都移交给景玉和大祭司处理。

    ??除了过大的事情,剩下的都可以由他们自主决定,但景泰怎么想也没想过,这群人竟然又将视线盯在了乔乔身上,当他听到灵山说古堡重新议论起乔乔的身份后,眉头就皱了起来。再往后听,他气的直接推翻了面前的药碗。

    ??“混账!”

    ??因为太过愤怒,景泰剧烈咳嗽起来,灵山怕他这一咳直接晕了过去,赶紧拿出清神香在他鼻尖熏了熏,景泰缓了一下,多年的国王经历让他很快稳住了情绪,他也知道此刻自己绝不能晕。

    ??“他们这是觉得我快要死了,都不用在乎我以前下的禁令了吗?”景泰说的是禁止任何人在议论乔乔身份的事,这件事还是莲听当年逼着他下的。

    ??很快,灵山便明白这么简单的传播消息的事景琰为什么不亲自做,而是设套给景芸做了。因为景泰对她吩咐了第一道命令,就是:“告诉景玉,让他彻查到底是谁在古堡中议论起乔乔的身世的,找出那个人直接抓起来判死刑,连带着跟随他一起传播的人一并都抓了,以后谁再敢提……”

    ??景泰似乎还想再说些狠话,接着他就想起了灵山对他说的第二件事情。

    ??如今乔乔的公主身份和景氏冠名都已经被废了,那些人议论不议论的也没了什么关系,他捂住心口像是受到了什么巨大的打击,闭了闭眼睛,这一瞬灵山觉得他极为落寞。

    ??“去告诉景玉,就算乔乔录入了普通籍,也绝不允许她踏出古堡一步。快去!”

    ??一切都进入了正轨,虽然灵山不知道景泰为什么不肯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