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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钱还给吗 第23节 (第2/2页)
”“别苑”“别院”“小院”“小筑”之中。其中以湘夫人的紫藤雅苑最常受到“临幸”。殷父确实最为宠爱湘夫人,甚至曾提出把湘夫人明媒正娶,聘作正妻。 湘夫人却婉拒了。 她拒绝的理由是,不可冒犯姐姐。 湘夫人的姐姐,是殷叔夜的生母,也是殷父的原配夫人。 先生的母亲名叫相潇潇,是相家千金。她还在世的时候,殷父可没有那么多的“雅苑”“别苑”“别院”“小院”“小筑”,他只有相潇潇一个。琴瑟和鸣,鹣鲽情深,当时也是一段佳话。 相潇潇不爱守殷家本家的规矩,怀孕后住到紫藤雅苑养胎。她独居寂寞,便让妹妹湘夫人前来陪伴照顾,一起同住。 殷叔夜未足月就降生,相潇潇难产而亡,撒手人寰。 湘夫人以照顾殷叔夜的理由留在了紫藤雅苑,这一留,就留了十八年。 按照对外的资料来说,湘夫人对殷叔夜的照顾无比尽心。尽管当了殷父的女人,她从心底尊敬相潇潇,不但拒绝了殷父的求婚,还一直不生孩子,只专注抚养殷叔夜一个。 这边看,湘夫人是一个极为贤淑、温柔的女性。 但翻开下一页资料,则是湘夫人谋害殷父其他情人的痕迹。比如,殷父的一位情人死于意外,其家人控诉湘夫人是罪魁祸首,并上门讨要说法。不过数日,这家人也死于非命。 面对这样的惨剧,湘夫人流下了怜悯的泪水:“他们虽然曾辱骂我,但都是因为误会。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的……”湘夫人相当善良地出钱料理了他们的丧事。 湘夫人以贤良娇柔著称,最得殷父的欢心,以殷叔夜养母的身份行走,虽然并未正式嫁入殷家,但也是殷家无冕的家主夫人。 直到湘夫人撒手人寰…… 她的遗嘱公布。 湘夫人的财产十分可观——殷父送的一些房产珠宝只是少数,大头则是相潇潇的遗产。 相潇潇出嫁的时候带着一大笔的婚前财产,婚后这些财产仍在她的名下。 她临死前曾立下遗嘱,将这笔财产尽数给予湘夫人——这个确实是很奇怪的。她当年还这么年轻,怎么会立遗嘱呢?而立了遗嘱后,怎么会指定给同父异母的妹妹呢? 总之,谁也不清楚她为什么这么做。 但根据法律,湘夫人获得了相潇潇的财富。 而现在,湘夫人死于意外,她的遗嘱公布。 众人以为作为湘夫人养子的殷叔夜会是最大的受益人。 没想到,湘夫人只把殷父所赠的财宝以及紫藤雅苑送给了殷叔夜,其他的一切尽数给了另一位姓相的公子。 那位相公子是湘夫人的侄儿,继承遗产后便移居x城。 殷先生这次到x城的第二天就带着班子书去“访友”了,访的就是这位相公子。 辛桃馥掩卷:“这里头是不是还有什么内情?” 司延夏笑了:“倒是有,但你不是说不愿听‘口口相传的七七八八’吗?有纸质记录的、我能拿得到的、白纸黑字档案的事情就这些。” 辛桃馥点头:“确实,我不愿意听。” 司延夏原本还想卖卖关子,让辛桃馥央自己说几句,没想到辛桃馥拒绝得这么直接。 辛桃馥将一切记下,便按照司延夏的吩咐把档案阅后即焚。 虽然他很想把资料带回家反复研读,但这也太冒险了。就算不是纸质的、是电子版的,也很冒险。他到底是在殷叔夜的眼皮子底下生活的。虽然说,殷叔夜看起来不像是会翻看他东西的人,但别墅里的那么多双眼睛耳朵都关注着自己呢。他可冒不起这个险。 正如司延夏提醒的那样,辛桃馥“勾结”司延夏搞“偶遇”还算是“小错”,殷先生笑笑就过去了。但现在这么做,怕是会触殷先生逆鳞。 任何人都不想对方查自己的隐私。 虽然辛桃馥认为,自己入住紫藤雅苑之前,殷先生应该就已经把自己的底儿查了个一干二净、片甲不留。 他在殷先生眼中,几乎没有隐私可言。 但再一次强调,他和殷先生不是平等的。 辛桃馥揣着一腔新添的秘密随殷先生回国。 假期结束后,辛桃馥心情愉快地再次上学。 这天下课,崔涵拉着辛桃馥说要请他吃饭,辛桃馥和他关系好,虽然疑惑,但也不拒绝。待崔涵把辛桃馥带到人均上千的馆子的时候,辛桃馥才觉出味儿来:“请我吃这么好的?” 崔涵笑道:“不然哪里衬得起你呀?” 辛桃馥眉毛一挑:“可千万别!先说什么事,不然我怕我吃不完兜着走!” 辛桃馥现在的消费水平是今非昔比了,但崔涵可不是。他这么舍得下血本请自己下这么贵的馆子,那肯定是有问题的。 崔涵赔笑着拉辛桃馥坐下,搓着手小心翼翼地将目的道来。崔涵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,讲起话来可以滔滔不绝、七拐八拐,犹如黄河一般。听着崔涵这洪水似的话语,辛桃馥用网子一捞,筛出了一个特大重点:管我要钱的。 辛桃馥直感叹:果然“财不可露眼”,虽然还未至于招贼打劫,但亲爹亲友都来要钱了,可不是比打劫还更难缠么?